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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「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辦理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動計畫」申請,請於3月27日前送件

2025-03-03• 其他

發文單位:服務學習中心
業務承辦:許惠清
聯絡電話:29052996
聯絡信箱:078443@mail.fju.edu.tw

一、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青年赴東南亞僑(華)校進行志願服務,並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,特訂定旨揭計畫。
另為建立國內青年志工團隊與僑(華)校間長期合作之溝通聯繫管道,並讓青年志工於行前提早掌握僑(華)校現況,因地制宜調整服務內容,本計畫由志工團隊就本會公告之僑(華)校服務需求及聯絡資訊,自行聯繫僑(華)校洽談並確定赴僑(華)校服務後向本會申請經費補助。

二、本年經調查海外僑(華)校志工服務需求,共有越南、泰國、馬來西亞及菲律賓等4個國家、9所僑(華)校尚需青年志工62人,需求項目詳彙整表。

三、補助重點摘要如下:

(一)補助對象:國內大專院校,並由其組成18歲至30歲青年志工團隊(年齡計算以出團時為準)。

(二)人員資格:每團隊人數原則須為2人以上,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。

(三)補助額度:以團隊中具我國國籍青年志工人數計算,每人補助額度至多新臺幣1萬元,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萬元;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20%以上經費。

四、申請流程摘要如下:

(一)本校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 3月27日止。

(二)申請方式:採書面方式申請,志工團隊須將申請文件(一式二份)呈交至服務學習中心,由本中心公文併同申請文件函送僑委會,未依期限送案恕不予受理。

(三)申請文件:包含申請書、經費申請表、志工名冊、服務計畫書、海外僑(華)校接受志工服務同意書、志願服務計畫之SDGs相關性列表及申請文件檢核表。

五、本案詳細訊息及申請表件下載,請參閱本會官網(www.ocac.gov.tw)-「僑民教育」-「僑教輔助」-「輔助國內青年志工赴東南亞僑(華)校志願服務」專區(https://www.ocac.gov.tw/OCAC/Pages/VDetail.aspx?nodeid=1434&pid=7313)。
    附件檔案:
  1. 114僑校志工需求表.pdf
  2. 114僑校補助申請及核銷注意事項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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